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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政府投资公建项目除规定情形其他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980   发布时间:2018-06-20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精神,经该省政府同意,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员会、规划委员会和国土资源厅联合制定了《2018年推进装配式建筑有关事项》,要求该省各市县住建部门牵头,联合发改、规划、国土部门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尽快启动编制市县装配式建筑专项规划,分区域明确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等控制指标。

《事项》指出,对在2018年新立项的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项目,除下列情形外,其他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必须采用不规则超限的结构;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公共建筑;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工业厂房、配套办公、研发等项目;建设项目的构筑物、配套附属设施(垃圾房、配电房等);技术或空间条件特殊、不适宜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其他建设项目;该文印发前已完成可研报告批复的项目。

http://www.zgjzy.org/NewsShow.aspx?id=9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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