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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砖瓦企业走向国际的最佳名片 ----中国建材企业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887   发布时间:2018-06-13

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提升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合作水平,为中国建材"走出去"提供助力。"走出去"信用评价管理。

一、开展信用评价的目的和意义

信用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是现代经济社会运行中必不可少的一环。维持和发展信用关系,是保护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前提。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中提出: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是深化国际合作与交往,树立国际品牌和声誉,降低对外交易成本,提升国家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的必要条件,是推动建立客观、公正、合理、平衡的国际信用评级体系,适应全球化新形势,驾驭全球化新格局的迫切要求。

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加强外贸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商务、海关、质检、工商等部门协调机制,探索建立进出口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以适当方式对外公布或推荐我国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

中国建材行业集中度相对较低,以中小型企业、民营企业居多,一些企业在国外无序竞争、恶性竞价,严重打击了守法诚信企业"走出去"的积极性,也在国际市场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不利于中国建材"走出去"长期健康、有序的发展。

为此,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将开展建材企业"走出去"信用评价管理,建立客观、公正、合理、平衡的国际信用评级体系,以标准化评价,严格把控,打造企业公信力,优化公平竞争的"走出去"市场环境,树立中国建材企业的国际品牌形象,从而实现建材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开展中国建材企业"走出去"信用评价管理的主要目的是:

1.加强行业自律,优化公平竞争的"走出去"国际市场环境,解决中国建材企业"走出去"的无序竞争和低水平竞争问题,树立中国建材企业的国际品牌形象。

2.以适当方式对外公布或推荐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使信用等级优良的企业在宣传品牌、参加招投标、申请资质、争取国内外相关项目等方面取得更强的公信力,有助于企业更好地实施"走出去"战略。

3.通过信用评价体系,引导中国建材产品出口、装备出口及"走出去"投资的企业提升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提升自身"走出去"的核心竞争力。

4.在逐步提高中国建材企业"走出去"信用评价的国际公信力的基础上,通过信息共享实现通关的便利化,进一步降低企业出口成本。

二、 中国建材企业"走出去"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作为建材企业"走出去"信用评价管理工作的发起者和牵头者,将联手中国砖瓦工业协会组织实施砖瓦企业的"走出去"信用评价管理。

原则:信用评价遵循"自愿、公开、公正、科学、严格"的原则。企业自愿申报;参评条件、评价体系和评价结果在相关媒体上公开;评价机构不以盈利为目的,评价专家与参评企业无利益关系,评价过程严格按照评价程序实施。

范围:包括建材产品、成套技术装备(包括项目)两个类别。根据我国"走出去"战略发展需要,适时可以增加评价类别。

(今后会根据情况,增加投资类、服务类企业的信用评价)

等级:按照信用程度,信用等级分为AAA、AA、A、B四级。

AAA级表示企业在一定期限内信用风险极小。

AA级表示企业在一定期限内信用风险较小。

A级表示企业在一定期限内信用风险小。

B级表示企业在一定期限内有一定信用风险。

(按照国标GB/T22116-2008 企业信用等级表示方法进行分级。)

评价程序:

企业申报→受理登记→协会委托的评价机构组织专家组→实施评价并形成推荐性信用等级结论→报批协会→信用等级公示→发布信用等级→向国内外相关机构通报信用等级→国内外相关机构采信评价等级。

申报基本条件

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

2)无严重失信违法行为,最近2年内未受到过工商、环保、质量监督、海关等监管部门处罚;

3)建材产品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成套技术装备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0万元;

4)近2年内主营业务运转正常。

评价依据

1)国家及建材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范。

2)本办法提出的相关要求。

3)企业申报材料。

评价流程

1)形式审查:依据申报基本条件对相关材料的内容进行核验。未通过形式审查的企业不进行评估打分。

2)评估打分:对通过形式审查的企业,专家组每位成员要按照要求进行打分,打分时应逐项进行客观、独立评估,给出恰当的分值。专家组现场汇总每位成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作为最后得分。

3)形成专家组意见:专家组按照评估打分值形成推荐意见:分值≥450分者,推荐AAA级;400≤分值<450分者,推荐AA级;350≤分值<400分者,推荐A级;300≤分值<350者,推荐B级;分值<300者,不予推荐。经过集体讨论后,形成专家组评定意见。

公示与发布

评价机构将专家组综合评定意见报协会初步审定,审定结果在建材联合会、砖瓦协会官网和行业主要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舆论监督。若收到投诉和反馈信息,评价机构将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并进行处理和回复。公示无异议者,对外正式发布。

信用等级有效期

信用等级有效期为两年。在此期间,企业如发生重大经营活动变化的,应及时向评价机构报备。如企业连续两次"走出去"信用评价结果为AAA级,且相关产品和技术装备无涉及产品和装备核心性能的变化,则第三次可以免予评级,第四次继续参与评级。任一类别的企业,如连续两次信用评价结果为B级,则第三次不予评级,待下一次评级时方可重新参与评级。

三、中国建材企业"走出去"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走出去"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分为产品类和项目(成套技术装备)类两种。

与国内普通信用评价体系相比,"走出去"信用评价更加关注企业的出口情况、海外销售渠道、国际市场占有率、海外服务能力、是否满足国外标准、管理体系和认证体系的要求等。

目前,"走出去"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主要从七个方面:即基本信息、财务信息、技术水平、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及认证、市场及服务水平和品牌文化,对"走出去"企业进行信用评价。共设置了34个二级指标,每个指标对应不同的分值。总分合计500分。

其中,产品类和项目(成套技术装备)类的指标基本相同,但分值有区别。产品类侧重产品质量本身,以及管理体系及国内外产品认证,这两项的分值相对较高。项目(成套技术装备)类对技术水平、市场及服务水平给予了更高的分值。

四、发布和推广

  • 召开发布会,邀请相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国内外媒体等代表参会,发布建材行业"走出去"信用评价结果。
  • 在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中国砖瓦协会官方网站、期刊杂志、中国建材报等媒体进行广泛的发布和宣传。(我们的媒体合作伙伴)
  • 将评价结果报送发改委、工信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等政府部门,以及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丝路基金、中非发展基金、中信保等金融机构。
  • 将评价结果推荐给国外政府、海关以及各国驻华使领馆。
  • 将评价结果推荐给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伊朗-中国工商会、印尼中华总商会等商协会组织。
  • 将评价结果直接推荐给国外的建筑公司、采购企业、项目业主等。

五、联合会开展信用评价工作的优势

(一)国内政府的大力支持

2016年10月,发改委授权中国建材联合会成立中国建材国际产能合作企业联盟,积极推进建材行业的国际产能合作,并委托编制了《建材行业国际产能合作十三五发展规划》、《关于推进中国建材行业国际产能合作的指导意见》等纲领性文件。

国务院多次在重要文件中提到,要建立进出口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因此,发改委积极支持联合会开展建材企业"走出去"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并表示将协调商务、海关、质检、工商等部门,为信用良好的企业提供优惠政策和便利措施。

(二)广泛的国际合作渠道

1. 与驻华使馆有畅通的联系渠道和密切的合作关系

(使馆来访、我们去使馆拜访的照片)

2. 与国外政府机构、商协会有紧密的合作关系

(会谈和协议的照片)BIFFL

3. 每年都有大量出国团组、展会等活动,有利于宣传推广

4. 与国外检测、认证机构有紧密合作关系

(与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加拿大、马来西亚、新加坡、菲律宾、法国、英国等国检测认证机构有密切合作)

(三)协会的中立性和非盈利性,使得信用评价结果更加具有公信力,更容易被国外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等采信

六、企业为什么申报?

1.有助于企业实现最大的有效经济利益

国外用户非常关注企业的信用状况,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可以获得更多的信用政策,包括信用形式、期限金额等。建立在对客户信用状况的科学评估分析基础上的独立第三方评价等级,能让客户将信用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他们非常愿意采信。

2.有助于企业树立品牌形象,提高竞争力

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在参加招投标、申请资质、争取国内外相关项目等方面有着更强的竞争优势。

3.在进行项目融资的时候,更容易通过审核,能以更低的成本筹集资金

独立第三方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合理的分析和恰当的评价,有利于银行和社会公众投资者按照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信用状况给予资金支持。信用等级高的企业的融资申请更容易通过审核,同时降低筹贷成本,最大限度地享受相应的权益。

4.避免恶性竞争,使得诚信企业能在良好的市场环境中进行公平竞争,获得长远发展。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1.4月15日-30日,在全行业范围内就《中国建材企业"走出去"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集反馈意见和建议。

2.5月上旬,根据反馈意见,对《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同时建立砖瓦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专家数据库,由砖瓦协会推荐符合要求的行业专家。

3.5月下旬,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稿)》,并在砖瓦行业试行,征集第一批自愿申报的企业。

http://www.cbtia.com/news/2018/6-11/H164117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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