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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是“效率变革之途”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1336   发布时间:2021-04-28

当前,我国正处在“十四五”开局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及做好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的关键时期。有效提高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水平,是实现“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目标的重要举措。

近日,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公布实施,正当其时。《指导意见》提出了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的发展思路、原则和目标,规划部署了重点任务、行业绿色发展、创新发展、机制创新等方面内容,引起相关部门、企业及行业组织的高度重视,是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的参照依据。

为此,围绕如何推动《指导意见》各项目标实现,如何高效开展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等焦点、热点,《中国建材报》记者专访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周宏春。

《指导意见》公布实施,正当其时

“《指导意见》的公布实施,恰逢其时,为‘十四五’期间推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提供了具体的行动指南。”周宏春指出,《指导意见》的出台,对推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实现新发展、支撑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特别是有效减少原生矿产资源开采,协同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具有重大意义及深远影响。

《指导意见》明确了“十四五”发展目标,针对多种重要大宗固废类型提出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具体要求,提出了推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绿色发展要求,强调了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的创新发展及实施资源高效利用四大行动。

“《指导意见》目标明确,思路清晰,内容丰富,操作性强。相关单位及企业可积极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和具体工作的落实,重点突破、整体推进,保证《指导意见》各项目标的实现,推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发展规模、速度、质量、结构、效益、安全相统一。”在周宏春看来,推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是绿色发展之需、形势变化之选、效率变革之途,是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措施,更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资源综合利用,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据统计,2019年,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55%,比2015年提高5个百分点。“十三五”期间,累计综合利用各类大宗固废约130亿吨,减少占用土地超100万亩,对缓解我国部分原材料紧缺、促进各行业高质量发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强化大宗固废的合理和高效利用,不但能有效缓解环保问题,而且由于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对于保障资源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也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周宏春再次指出,相关单位及企业应深入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遵循《指导意见》相关要求,推进大宗固废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强化全链条治理,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实现新发展。

突出重点,不断提高利用效率

目前,我国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虽然利用途径呈现多元化特征,但尚未形成大用量、高附加值的资源化利用途径。

《指导意见》指出,“十四五”时期,围绕高质量发展及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要求,我国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仍面临着产生强度高、利用不充分、综合利用产品附加值低等问题的严峻挑战。目前,大宗固废累计堆存量约600亿吨,年新增堆存量近30亿吨,其中,赤泥、磷石膏、钢渣等固废利用率仍较低,既占用了大量土地资源,又存在较大的生态环境安全隐患。

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任重道远。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之路,应该何去何从?

对此,周宏春给出建议:大宗固废综合利用若想取得持续性发展,应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两手作用,坚持规模化利用与高值化利用相结合,消化存量与控制增量相结合,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技术创新与模式创新相结合;通过政策引导、市场驱动和企业主体的共同作用,使综合利用能力显著提升,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体系逐步完善;存量有序减少,新增得到利用;关键瓶颈技术取得突破,技术创新体系迅速建立;产业基地和骨干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增强,形成产业绿色发展新格局。

根据《指导意见》,大宗固废综合利用重点聚焦在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共伴生矿)、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和农作物秸秆等六大领域,周宏春强调,“应当也必须重点提高这些大宗固废的综合利用水平”。

围绕各类固废问题的具体解决措施,周宏春提出,要从实际出发,持续提高煤矸石和粉煤灰综合利用水平,尤其要推进规模化利用;推进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等共伴生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有价组分梯级回收,做到物尽其用;尽可能从冶炼渣中回收稀有稀散金属和稀贵金属等有价组分;利用工业副产石膏生产水泥和新型建材,在土壤改良、井下充填、路基材料等领域应用磷石膏。

关于如何加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实现减量化无害化,周宏春告诉记者,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潜力巨大,可积极提高分类和回收利用水平,规范堆存、中转和资源化利用场所的建设和运营,鼓励在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中应用建筑垃圾生产的再生骨料及制品,或用于土方平衡、林业用土、烧结制品及回填等目的;支持利用秸秆等生物质能供热供气供暖,不断拓宽秸秆原料化利用途径,利用秸秆生产环保板材、碳基产品等,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开展专业化、精细化的运管服务,打通秸秆产业发展的“最初一公里”。

推进固废产业创新发展,至关重要

“创新是引领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开展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离不开创新驱动和引领。”在周宏春看来,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推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创新发展,至关重要。

“目前,我们应积极开展产废行业绿色设计,发展绿色矿业,鼓励采矿中利用尾矿、共伴生矿填充采空区、治理塌陷区,推动煤矸石等大宗固废在产生的同时就地削减;推行绿色施工,实施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推动固废行业清洁生产,加强大宗固废运输过程管理,防止二次污染;加大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大宗固废的综合整治力度,健全环保长效监督管理制度等。”针对如何推进产业实现创新发展,周宏春提出建议。

关于如何鼓励关键技术创新,如何做好大宗固废管理方式创新,周宏春表示,应支持产学研用有机融合,并纳入国家相关重点研发计划;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推动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区域的大宗固废协同处置利用等;充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推动重点行业、地区和园区建立“互联网+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信息管理系统,鼓励开展综合利用交易信息服务。

此外,需创新综合利用模式,在煤炭行业推广“煤矸石井下充填+地面回填”;在矿山行业建立“梯级回收+生态修复+封存保护”体系;推动建筑垃圾“原地再生+异地处理”;在农业领域开展“工农复合”;探索退役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兴产业固废的回收、循环利用和高值化利用途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发展新模式。

“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不仅需要先进理念引领,更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并付诸行动加以落实。”周宏春告诉记者。

此次《指导意见》专门设置了骨干企业示范引领、综合利用基地建设、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推广、治理能力提升等四大行动;提出建设50个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和50个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推广一批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强调以农业废弃物为重点,在粮棉主产区建设50个工农复合型循环经济示范园区。

在政策上,将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鼓励公共机构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综合利用产品,引导在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完善标准体系,提高统计评价能力,引导企业提高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质量。

周宏春认为,随着《指导意见》的实施,2025年,我国将实现大宗固废综合利用能力显著提升、产业体系不断完善、技术创新体系逐步建立、制度体系基本完善的目标,形成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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