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动真格了,传统外墙保温系统几乎全被禁用和限制!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1659 发布时间:2020-10-19
2020年10月10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通知并公布《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五批)》(以下简称“《目录》”),要求2020年11月1日前未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的项目以及2020年12月31日前尚未开始墙体节能工程施工的项目严格执行。
关于保温装饰复合板外墙外保温系统设计使用,《目录》的规定如下:
施工现场采用胶结剂或锚栓以及两种方式组合的施工工艺外墙外保温系统(保温装饰复合板除外)
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外墙外侧作为主体保温系统设计使用。
岩棉保温装饰复合板外墙外保温系统
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外墙外侧作为主体保温系统设计使用。
保温板燃烧性能为B1级的保温装饰复合板外墙外保温系统
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27米以上住宅以及24米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的外墙外侧作为主体保温系统设计使用,且保温装饰复合板单块面积应不超过1平方米,单位面积质量应不大于20kg/㎡。
保温板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装饰复合板外墙外保温系统
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80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外墙外侧作为主体保温系统设计使用,且保温装饰复合板单块面积应不超过1平方米,单位面积质量应不大于20kg/㎡。
《通知》原文内容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
《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五批)》的通知
(沪建建材〔2020〕53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公布《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五批)》,2020年11月1日前未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的项目以及2020年12月31日前尚未开始墙体节能工程施工的项目,均应当严格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五批)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0二0年九月三十日
全部评论
添加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