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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实施的新《固废法》,我们如何贯彻落实?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1196   发布时间:2020-07-23

日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通过审议(以下简称新《固废法》)。新《固废法》在原有法条基础上增加、修改了很多内容,其中对生活垃圾、医疗废弃物和建筑垃圾等均进行了更严格、更明确的规范。为深入学习贯彻新《固废法》内容,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省生态环境厅对贯彻落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强调要求,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全省生态环境管理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

1.认真学习领会《固废法》

通过线上集中培训、线下讨论的学习模式,组织全省生态环境固废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认真学习、融会贯通新《固废法》的立法基本原则和理念,准确理解和把握各项新制度、新措施、新要求。

2.广泛宣传普及新《固废法》

主动作为,充分利用不同的宣传渠道,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宣传和普及新《固废法》的内容,提高社会各界对新《固废法》的认识,增强政府、企业、公众的守法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切实保障新《固废法》的贯彻落实。

3.加快推进地方条例修订

为贯彻新《固废法》提出的新政策、新要求,加快修订《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力争早日出台。在落实上位法规定、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争取在以下方面有所突破:

? 将近年来我省固体废物治理实践中形成的责任体系、关键环节治理机制、物流资金流监管措施固化为法律。

? 加大简政放权工作力度,明确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授权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固体废物跨省转移等审批工作。探索开展环评和许可证同级审批,排污许可、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合并审批的模式。

? 确立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的法律地位,全面推行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处置单位通过信息系统进行信息申报、台账管理和电子联单填报工作。

? 鼓励建立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和工业固体废物专业化分类收运体系建设,解决小微产废企业固废处置难的问题。

4.强化新《固废法》的有效实施

? 一是持续提升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有序推进《浙江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9-2022年)》实施,进一步加快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能力建设,基本形成“能力富余、适度竞争”的良性市场氛围。

? 二是提升固体废物信息化监管能力。全面推广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加快实现固废治理数字化、闭环化转型。

? 三是强化固体废物风险防范能力。依据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的特点,健全网格化巡查机制,加强对转移处置过程物流资金流的监管,切实提升违法行为和问题发现能力。加强行政司法协调,创新执法手段,提升执法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推进新《固废法》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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