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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拟取消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1480   发布时间:2020-07-23

上海市住建委网站日前公布《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五批)(征求意见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即将退出上海市场。

本次目录涉及外墙外保温共四条,其中影响最大的是第一条:施工现场采用胶结剂或锚栓及两种方式组合的施工工艺外墙外保温系统(保温装饰复合板除外),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外墙外侧作为主体保温系统设计使用。

也就是除了保温装饰复合板外,剩下的传统外墙薄抹灰保温系统都将被排除在外,除了JGJ144-2019上列举的EPS(聚苯板)、XPS(挤塑板)、PUR(硬泡聚氨酯板)、PIR(聚异氰脲酸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还有没收录的PF(酚醛)、岩棉板∕条、发泡陶瓷、发泡水泥等保温材料的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这种享誉世界近70年的建筑保温形式终于在上海寿终正寝。

其他三条分别包括:岩棉带保温装饰复合板外墙外保温系统,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外墙外侧作为主体保温系统设计使用;保温板燃烧性能为B1级的保温装饰复合板外墙外保温系统,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27米以上住宅及24米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的外墙外侧作为主体保温系统设计使用,且保温装饰复合板单块面积应不超过1平方米,单位面积质量应不大于20kg/m2;保温板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装饰复合板外墙外保温系统。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80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外墙外侧作为主体保温系统设计使用,且保温装饰复合板单块面积应不超过1平方米,单位面积质量应不大20kg/m2。

http://www.brick-tile.com/news/2/50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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