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研讨新型墙材发展应用工作
信息来源:省新材办 浏览次数:1087 发布时间:2018-01-04
2017年7月5日,福建省新材办在福州市组织召开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新材办负责人座谈会,省经信委、省住建厅相关处室领导应邀出席会议。
会上,省新材办林苹苹主任首先传达了在浙江桐乡召开的全国部分省市墙改办主任座谈会精神,接下来,与会人员讨论了由省新材办起草的《新型墙材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和《福建省新型墙体材料目录(2017年修订)》,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交流了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福建期间所反馈的各地墙材行业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并重点探讨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取消后,如何在新形势下持续做好福建省新型墙材发展工作。
林苹苹主任对全省下一阶段工作提出四点意见:
一是坚定信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墙材推广应用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7〕212号)精神,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发展新型墙材的目标、措施等,深入推进“城市限粘、县城禁实、农村推新”,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二是积极与当地财政部门协调,对已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符合返退要求的建筑工程,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返退手续。
三是转变行业管理方式,加强产业政策宣传,主动适应新形势和新变化,充分利用国家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等机遇,积极作为,寻找突破,将发展应用新型墙材工作推向深入。
四是加强与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沟通,按照财政部财税〔2017〕18号精神,保持新型墙材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稳定,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保障,确保依法履行职责,持续推进新型墙材发展。
全部评论
添加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