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省外行业新闻

合肥新建保障房明年起全部“搭积木”盖房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1326   发布时间:2019-12-24

 记者昨日从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获悉,2020年1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所有新建保障性住房(含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用房以及租赁住房等)、人才公寓等住宅建筑和政府投资总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全部应用装配式建造技术。

据悉,全市装配式建筑发展划分为重点推进区域、积极推进区域和鼓励推进区域,其中,重点推进区域是指《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界定的中心城区,具体为绕城高速内全部区域和绕城高速外各开发区、工业园、产业园、科技园等;积极推进区域是指安巢经开区和各县(市)三级及以上城镇、各类工业园、产业园、科技园等;鼓励推进区域是除上述区域以外的区域。

按照实施标准,重点推进区域和积极推进区域的二级城镇,非政府投资的新建项目总建筑面积大于20万平方米的,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技术。滨湖科学城(滨湖新区)新建项目总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技术。重点推进区域中心城区实施装配式建造技术的民用建筑装配率不低于50%,积极推进区域实施装配式建造技术的民用建筑装配率不低于30%。鼓励推进区域应积极引导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示范区等项目实施。

此外,装配式建筑项目地块内构筑物、配套附属设施(如垃圾房、配电房、值班室等)以及单体建筑确因技术条件、建筑功能特殊等原因不适宜实施装配式建造技术的,可不采用。装配式建筑项目全面推行“1+5”建造模式,即“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EPC)+建筑信息模型(BIM)+新型模板+专业化队伍+绿色建筑”。


(中国砖瓦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cbtia.com/news/2019/12-18/H115330705.shtml

添加表情

全部评论

Copyright©福建省新型墙体材料行业协会版权所有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66号,经贸大厦15楼720室

闽ICP备18000655号-1

电话:13328259792

传真:0591-87896129
电子邮箱:fjsxcxh@126.com

邮政编码:35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