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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市开展砖瓦行业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这些情况将被处罚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1158   发布时间:2019-07-24

为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各项要求,加快推进全市砖瓦行业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确保全市砖瓦企业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根据《济宁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行动方案》,近日,我市全面展开2019年全市砖瓦行业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在砖瓦行业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中检查发现太白湖新区石桥镇4家建材企业存在以下问题:

1、济宁华邦节能建材有限公

司隧道窑外排烟气二氧化硫1328mg/m3,超出《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排放限值150 mg/m3,超标7.85倍;破碎工序除尘设施未开启,粉尘逸散至车间外。

2、济宁晨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隧道窑外排烟气二氧化硫1310mg/m3,超出《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排放限值150 mg/m3,超标7.73倍。

3、济宁恒鼎节能建材有限公司

隧道窑外排烟气二氧化硫1110mg/m3,超出《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排放限值150 mg/m3,超标7.40倍;脱硫塔腐蚀破损严重,配备的6台循环泵,检查时1台开启,5台未运行。

4、济宁圣火环保节能砖有限公司

隧道窑外排烟气二氧化硫240mg/m3,超出《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排放限值150 mg/m3,超标0.6倍。

依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以上4家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其立即停产整治并处以罚款。

市生态环境局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局政治站位不高、工作作风不实,致使全区所有砖瓦窑企业违法排污,对主城区空气质量造成严重影响。石桥镇人民政府对违法排污企业未及时发现上报,属地管理责任未得到真正落实。为严明纪律,进一步打好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现对市生态环境局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局及石桥镇人民政府全市通报批评。

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此次执法行动将通过查看资料、现场检查、比对监测等方式对全市砖瓦行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摸清企业生产现状及当前存在的共性问题,严厉打击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在线数据造假、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推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同时,此次执法行动将主要检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废气在线监测设施运行情况、烟气治理设施环保验收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物料堆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处理处罚情况等。

据悉,在7月底前,全市各县市区将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并开展自查,对本辖区内砖瓦企业进行全面执法检查,并进行人工监测,确保无缝隙、无死角。而市生态环境局将根据各县市区空气质量状况、企业在线数据等指标进行综合分析,确定执法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名单,随时开展突击抽检活动,必要时聘请第三方专家同步开展现场执法,采取夜间执法、错时执法、交叉执法等多种形式,深入挖掘隐藏的环境违法问题,精准打击环境违法企业。此外,此次执法检查中各县(市、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将纳入《济宁市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工作实施细则》中,对未按期完成整改、虚假整改、后期监管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将严格量化扣分,并严肃追究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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