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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建立节能减排奖惩机制--设立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969   发布时间:2019-03-27

从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近日,山东出台《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实施方案》,把环境治理成效与财政资金分配挂钩,发挥财政政策激励约束的双重作用,让污染物排放总量小、生态环境改善大的地区少缴纳调节资金、多获得奖励资金,让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生态环境恶化的地区多缴纳调节资金并追加赔偿资金。

据介绍,山东统筹资金集中支持节能减排、大气、水、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环境重点领域,制定差别化的生态补偿政策。山东根据各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4项主要污染物年度排放总量,对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按照梯度递减的标准,向各市征收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调节资金与省级节能环保方面的资金共同建立“环保资金池”,统筹用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http://society.people.com.cn/n1/2019/0325/c1008-309934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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