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省外行业新闻

浙江省经信委分管领导丛培江赴杭州调研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情况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1121   发布时间:2018-07-19

为高标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发展,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加快推进各类固体废弃物循环利用,7月12日,省经信委分管领导丛培江副巡视员一行赴杭州市调研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情况,调研组先后走访了杭州市拱墅区、江干区、萧山区、西湖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集中处置点和杭州钱新再生砖料厂一分厂、二分厂,杭州富丽华建材,杭州临融环保科技等企业,并进行座谈交流,听取了企业负责人关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化利用和再生产品的应用情况汇报。

调研过程中,丛培江对杭州市近年来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与新墙材相结合发展工作表示肯定,并指出建筑垃圾是城市矿产,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可节约大量土地、天然原材料、煤炭等资源能源,是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节能减排、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具体举措。据测算,我省每年建筑垃圾产生量在1.5亿吨以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具有巨大的社会和经济价值。

调研组在调研中对相关企业提出了以下意见建议:一是科学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加快形成与当地实际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置能力,统筹考虑固定与移动、厂区和现场相结合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方式,尽可能实现就地处理、就地就近回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要严格控制废气、废水、粉尘、噪音污染,达到环境保护要求。固定式处置工厂应符合《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第71号)的要求达标运行。二是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可替代天然砂石,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预制构件等产品应使用一定比例的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加强混凝土砖(砌块)、墙板、墙体材料及建筑部品、构件等产品采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作为原材料的替代研究。三是完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相关标准体系,完善建筑垃圾再生新型墙体材料生产标准和应用技术规范,制定再生产品在市政工程、公路建设中的应用技术规程。

省新墙办黄勇主任、于献青副主任,杭州市新墙办李力波副主任,省住建厅科技委专家袁静博士等参加调研。

http://xqb.zjjxw.gov.cn/art/2018/7/13/art_1290104_19409474.html


添加表情

全部评论

Copyright©福建省新型墙体材料行业协会版权所有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66号,经贸大厦15楼720室

闽ICP备18000655号-1

电话:13328259792

传真:0591-87896129
电子邮箱:fjsxcxh@126.com

邮政编码:35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