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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018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

信息来源:中国墙材信息网 2018-03-19    浏览次数:1632   发布时间:2018-03-20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的重要一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新发展理念,大力发展绿色建筑,积极稳妥推进装配式建筑,持续推进建筑能效提升,加强建设科技创新,促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全省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40%,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力争达到5%。

一、持续加强建筑节能

(一)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设计、图审、施工等环节建筑节能标准执行质量。加快能效提升,修订出台《安徽省居住建筑65%节能设计标准》。开展《安徽省公共建筑65%节能设计标准》、《安徽省居住建筑65%节能设计标准》宣贯培训,强化标准执行。确保全省建筑节能标准设计执行率和施工执行率双双达到100%。

(二)加强公共建筑能源管理。贯彻落实省住建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新建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和数据上传工作,新增能耗监测平台建设项目100项。积极推进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指导合肥市和淮北市气候适应型城市以及合肥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试点建设,开展建筑领域用电需求侧管理及需求响应的可行方案与政策措施研究。

(三)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落实《全省推进浅层地热能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实施方案》,加大浅层地热能在新建建筑中推广力度,重点推动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浅层地热应用,每个城市新增浅层地热能建筑应用项目不少于25万平方米。

(四)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结合“两治三改”、“城市双修”等专项行动,在开展围护结构装修或用能系统更新等既有建筑改造项目建设的同时,统筹开展建筑外窗、外墙、屋面、照明、外遮阳和空调系统等,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全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二、大力发展绿色建筑

(五)促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落实省住建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通知》要求,加强规划、设计、图审、施工、验收工程建设全过程闭合管理,督促全省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确保2018年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开工面积比例达到100%、竣工面积比例达到40%。

(六)打造高品质绿色建筑。支持高星级绿色建筑建设,鼓励大型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按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加强绿色建筑运营管理,鼓励项目积极申报绿色建筑运行评价标识。开展绿色建筑技术集成示范,打造可体验展示、可复制推广的经典绿色建筑。

(七)抓好绿色生态城市试点创建。督促11个省级绿色生态综合试点城市落实创建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完成示范项目建设任务,形成创建经验。组织开展2018年省级绿色生态综合试点城市创建工作。

(八)加强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管理。强化在建省级绿色建筑、绿色生态示范城区管理,督促各地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示范任务。开展2016年度省级示范验收,及时总结提炼示范经验做法,发挥资金绩效。

(九)推进绿色建筑标识第三方评价。根据《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科函〔2017〕2944号)要求,指导各市开展第三方评价绿色建筑标识工作。研究修订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立第三方评价机构信用管理制度,严格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质量管理,不定期对绿色建筑评价情况进行抽查。

(十)积极推广绿色建材。联合省经济信息化委指导省级绿色建材评价标识机构开展绿色建材评价研究,加快绿色建材评价步伐。加强绿色建材推广宣传,引导开发单位和消费者采购使用绿色建材,扩大绿色建材的应用范围。探索绿色建材应用比例统计计算方法,研究建立绿色建材应用统计制度。

三、积极稳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十一)完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布局。依托国家及省装配式建筑示范基地建设,总结经验,研究制定安徽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规划,科学布局,避免重复建设、盲目投资,确保装配式建筑健康有序发展。

(十二)强化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管理。指导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总结经验,发挥示范引领和产业支撑作用。对在建的省级综合试点城市、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开展跟踪评估。启动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产业基地创建工作,并积极扶持本省示范城市、产业基地申报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

(十三)充分发挥装配式建筑产业联盟作用。指导安徽省装配式建筑产业联盟,不定期组织开发、设计、施工以及科研院所、部品部件及原材料供应企业进行合作交流,通过产业链垂直整合和创新资源优化组合,拓展行业市场,加强行业分工协作,做强产业链,做大装配式建筑产业。

(十四)完善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装配式建筑关键技术及标准体系研究,研究制定设计图审、施工监理、验收检测要点(细则)、装配式建筑评价实施细则等技术标准,逐步建立适合安徽的装配式建筑标准体系。

(十五)加强装配式建筑人才培育。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装配式建筑技工队伍建设大力促进装配式建筑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加大技能型装配式建筑工人培养和储备力度,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要求。探索教育联盟模式,加大专业技术培训力度,将劳动密集型民工逐步转化为装配式建筑技术技术型工人,提升实施能力。

四、加强建设科技创新

(十六)加强科学技术创新管理。调整、完善省建设科学技术创新委员会,健全科技创新管理机制,加强建设行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开展建设行业科技创新工作评价机制和指标体系研究,建立科技创新评价体系,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

(十七)健全完善建设科技项目库。建立部(省)级建设科学计划项目、科技进步奖(建设领域)、华夏奖等建设科技项目库,强化项目管理,引导课题承担单位加强成果转化和运用,推动全省建设领域技术产品从被动跟随到自主创新。

(十八)总结提炼适宜技术。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开展研究攻关,梳理出符合安徽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区位的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方面的适宜技术成果,增强建设行业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开展智能建筑研究,探索建立智能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和推进工作机制。

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十九)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我省实施细则,深入贯彻厅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的实施办法》。认真落实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风险防控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

(二十)强化工作考核。根据《安徽省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建科〔2017〕119号),制定2018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考核评分细则(附后),强化目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省政府对各市政府规划建设管理、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等考核评价依据。

(二十一)健全数据信息报送机制。建立完善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建筑节能等报表制度,强化重点项目信息动态管理。完善信息报送机制,加强行业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各地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和适宜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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